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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追开此文的人一上到来,定必会吓一跳:一夜之间多了三十几篇文,而且还完结了。《春秋》,由最初计划的50回,扩展到100回,到如今的一百四十回,终于,都完了。之所以一口气出来,是因为我意识到几个事实。

其一,这是一部活在我心中而永远不会走红的小说。所以,我委实没必要扣留这篇文,好似每天啃一片麵包般,极规律地发文赚票。我的目的不过是要将所有事记下来——一些遗憾,一些我应该记得而我可能会忘记的事,又或者不过是想做一件自觉伟大的事。将两年的生活,那七百多个日子,化成四十一万字记下来。

里面的事有几分是真,有几分是假,大概只有某几个人能分得清楚。不,有时连我自己也分不清。为何那真实的日子现在看来,变成如梦一般美好?为什么那些曾经觉得很难受的事,现在想起来,嘴角却掛着微笑?为什么那些曾经觉得微不足道的事,现下一闭上眼,便觉栩栩如生,彷彿时间过得愈久,那些细节反而日见清晰?

没人比我更清楚,这部小说不会红,但是,它或者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对我有最大影响力的一部作品。稚嫩,没有什么规划,想到什么就写,穿插其中的时事与文学都是随手拈来。那些是我的愤怒,我的无奈,我那极端的无能之下所催生出来的嘲讽。自以为高深,实则浅陋的思想,不知十年后重新翻开,我会羞得不敢看,还是无地自容?抑或,我已分不清笑与哭?

其二,上了大学,我想努力读一番。为免让自己分心,乾脆破釜沉舟,把这篇文都出来,以后就不必再有任何牵掛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会永久不再创作。只是暂时休栏,五月中就完se,到时拾起笔来。下一次送上的,毫无悬念是陈心与戴志的故事。

啊,既然提到这两个人,就稍微说几句。有看完全篇《春秋》的人,应该不难猜到他俩的故事会偏向虐心。不,我不想用虐心这个词,我不想故意去虐。只是,我所构思的故事、新人物之间,都有很大的衝突,与《春秋》那种带有怀念与人情味的感觉不同。他们的故事更为真实,亦更冷酷,在笔调上我会尽量做到冷。

大概在《春秋》写到一半时,就在构思戴志的故事。在整部小说中,很多人喜欢林春的纤细与善感,亦有人喜欢陈秋的大胆明快,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戴志。

戴志,戴志伟,从他那近乎可笑的花名,可知我本身并无在他身上花太多心血。基本上他的出场只是为了让林春和陈秋有一个「同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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