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panda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久久小说网www.fslb.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个下午已经过去,应笑拿着林春夫妻填写过的调查表格,呆呆的。

他们俩是xx村的人。村子不大,她要过去打听打听林春父母家的地址是肯定能打听到的。

去不去呢?

应笑想:那个女孩难道必须一辈子都带着伤吗?林春父母知不知道林春丈夫在打女儿呢?

不确认一下,应笑总归放心不下。

应笑希望自己先掌握相关法条以及案例,再跟林春爸妈详谈,于是她查阅资料、咨询律师,忙活了整整一天,最后发现林春父母如果后悔,现在有两条路走。

第一条路是撤销结婚。撤销结婚是需要林春父母出面的,也就是监护人与利害关系人。

根据《民法典》,对于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养鬼为祸

养鬼为祸

浮梦流年
我从出生前就给人算计了,五阴俱全,天生招厉鬼,懂行的先生说我活不过七岁,死后是要给人养成血衣小鬼害人的。 外婆为了救我,给我娶了童养媳,让我过起了安生日子,虽然后来我发现媳妇姐姐不是人…… 从小苟延馋喘的我能活到现在,本已习惯逆来顺受,可唯独外婆被人害死了这件事。 为此,我不顾因果报应,继承了外婆养鬼的职业,发誓要把害死她的人全都送下地狱。
玄幻 连载 0万字
剑墓

剑墓

小莫哥哥
当剑道被所有人唾弃! 而他却拿起手中的剑,斩断这天地枷锁! 我的剑,就是这大道的规则!
玄幻 连载 122万字